各有关单位:
为加强我省艺术教育科学研究,支持艺术教育实践领域和现实问题研究,支持艺术教育学科体系建设研究、艺术教育教学研究,积极探索、努力遵循艺术教育发展规律,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,大力推进理论创新,促进我省艺术教育事业的繁荣和发展。经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评审办公室研究,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。
一、评审机构
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评审办公室负责评审组织工作,委托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承办,具体负责项目受理、专家评审、鉴定结项、成果评价等工作。
二、申报要求
1、山东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为自筹经费课题。
2、课题申报,项目组人员一般不得超过5人。
3、按照艺术专项课题评审要求,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办公室每个项目收取收取800元结题鉴定费,根据个人情况自愿申报(已经获批过艺术科学重点、艺术教育专项和传统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项的不再推荐申报)。
三、申报学科范围
申报学科分为艺术理论、戏曲戏剧、音乐、舞蹈、影视与新媒体艺术、美术、艺术设计、文化遗产、文化产业、区域文化、文化管理服务、文化旅游融合、综合研究十三个门类,选题可根据艺术教育工作实际自行确定。
四、评审方式及立项公布
课题立项评审采取初评、复评、终评方式,评审结果在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网站公示、公布。
五、申报有关事宜
1、申报人请登录网站http://www.sdwhkj.cn/进入山东省艺术科学项目申报管理系统,先注册,注册成功后请联系科研处审核,审核通过方可进行申报。
2、推荐部门需报送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版1份,邮箱:kyc@qdbhu.edu.cn。
3、申报书需先在系统上进行第一次申报提交,系统首次提交截止受理时间为10月15日,审核通过后,需打印纸质版至岱德楼206科研处进行统一盖章,扫描盖章后材料为PDF版本及其他PDF支撑材料后进行二次提交,系统二次提交截止受理时间:2021年10月19日。
4、联 系 人:刘欣然 内线电话:8199
山东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管理办法.docx
山东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鉴定结项与成果评价办法.docx
青岛滨海学院科研处
2021年8月30日